深圳1对1家教网《教员处分细则》
深圳1对1家教网为了能给学生提供一个理想而优秀的教师;为了家教教师对学生能起到更大的帮助作用;也为了维护本站的声誉和家长(学员)的利益。本站即日起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约束,即日起本站将对严重违规、信用记录不良的教员做出严厉的批评和处分。《教员处分细则》如下:
一、有以下行为的教师在3个月内不再安排家教工作,并警告一次(暂不公布教员违规行为,以观后效):
1、教员取得学员(家长)联系方式后在规定时间内未主动联系学员(家长)而导致丢单的。
2、教员接到家教后第一次面试或试讲,未去或迟到0.5小时以上的,也没有提前8小时通知本站和家长的,耽误学生的学习,造成不良影响的而丢单的。
3、教员第一次联系家长或学员,没有和家长或学员谈成一致,而没有在第一时间(0.5小时之内)将情况反馈给本站的。
4、教员首次接单,不经本站同意,擅自变更授课约定,而学员(家长)又不愿意接受,从而导致丢单的。
5、未经本站同意,教员无故拖欠信息服务费超过规定时间3-7天的。(原则上规定试教成功后第二天之内必须上交服务费)
6、本站已将学员情况说清楚,并明确表示不允许谈价或学生不愿意到家里或辅导班上课,而教员接单后却抱着试试的态度私自和家长(学员)谈价或商量能否到自己家里或辅导班上课而导致丢单的。
7、在教学过程中经常出现严重教学错误,被家长投诉3次(含)以上的或或品德败坏的被家长投诉2次(含)以上的,败坏本站声誉的。
二、有以下行为的教师在6个月内不再安排家教工作,并记过一次,并在本站网上公布教师违规行为(暂不公布全名):
1、教员已答应接单,但实际上接单后,未通知本站却未联系家长故意丢单的。(在12小时之内未联系家长,视为故意丢单)
2、教员接单后,未经本站同意,随意把家教转让其他教员去教的。
3、只因教员个人教学能力及教学理论水平、品德行为等导致屡接家教不成功3次(含)以上的,败坏中心声誉的。
4、未经本站同意,教员无故拖欠信息服务费超过规定时间15-30天的。(原则上规定试教成功后第二天之内必须上交服务费)
三、有以下行为的教师一律列入本站的《黑名单》,开除教员资格,不再录用,并在本站首页和十多家同盟网上公布教师违规行为(包括全名和相关信息资料):
1、教员以谎报上课次数、课费、地址等变相拖欠、少交信息服务费的。
2、教员故意不交信息服务费的。(31天及以上视为不交,补交后取消公布)
3、被本站警告过1次和处分过1次的;或警告过3次(含)及以上的;或处分过2次(含)及以上的。
4、在家教过程中触犯国家法律法规,严重违反本站的规章制度的。
(备注:此处分细则只适用于教员,与学员或家长无关,请各位学员和家长放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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